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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是哪的医院,程毅都不爱去,刚入英国那会,他酗烟厉害,被菸头烫疼时,他正靠在阳台的椅子上看月亮。 只可惜,明明是同一个月亮,却没有在北京看得那样有感觉。 那道疤起了水泡,程毅疼了好几天,水泡没了后,他就再也没管过。 至于那枚戒指,程毅是在第二年登山的途中买下的,碰到了一位卖中古商品的商贩,带着刻刀,他比了比大小后,让他刻了两个英文字母。 那枚戒指,他戴了也有九年,当真只是简单的遮掩那块伤疤。 却被很多女人看成了单身标志。他想,之所以他能百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,大抵是因为她们都知道自己并不是程毅的终结者。 “留个教训,抽菸的时候还真不能走神。”程毅淡淡回道。 “你在英国待了几年?”他们开始了聊天,施越将床头的灯按灭,又钻进了他的怀里。 “十年吧。”他说的很轻松,仿佛十年只是眨眼之间。 “比我待在北京还要久三年,待了这么多年,怎么不考虑留在英国呢?”无尽的夜里,施越的问题越来越多。 一个地方待了再久也会厌倦,程毅回来的原因很简单,厌了英国的工作和生活,也包括女人。 “北京到底是我的地盘,我也算落叶归根。你呢?一个南方姑娘北漂,勇气可嘉啊。”他其实想问得更清楚些,比如,为什么要跟一个男人七年,是为了他留在的北京? “在南京发展有局限,我学的专业在北京会吃香一点。”她避重就轻,只回答她其中的一个想法。 “哦,这地方住了多久了?”程毅转话题。 “两个多月。”她闷着声音。 程毅动了动唇,舌尖扫过一排牙尖,“是香港回来后搬的?” 施越抬头,望不清程毅,她摸着他的纹身处,感慨,“嗯,回来后先住在酒店的,这房子是我好姐妹给我找的。如果我不住酒店,咱两说不定还真就拜拜了。” “可你却找上门了。” 施越哼了一声,“是你好吧!大晚上央人换房,真难伺候。” “那间房我住了好几个月,却被你抢了,你还真是赖上我了。”程毅嗤笑,在她腰间摸了一把。 “讲点道理好不好,我可是付了房钱的!”施越咬他肩头,看他痛的吸气。 他忽然想到那日衣服里的港币和纸条,笑道,“是!施小姐可爱付房钱了,敢情我那日的鸭子费最多值五百是吧?” 施越那日查了房费,港币超了五千一晚,她包里统共就六千元。为了扞卫